“醫養結合”就是指醫療資源與養老資源相結合,實現社會資源利用的最大化。下面是語文迷為大家提供的醫養結合實施方案,歡迎閱讀參考。
實施方案【篇一】
按照《國務院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40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14〕17號)和《銅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銅仁市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實施方案的通知》(銅府辦發電〔2014〕276號)精神,借鑒北京探索“醫養結合”新模式,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質量,決定在全市范圍內推行醫養結合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辦好人民滿意的養老服務事業為宗旨,以精細化管理,人性化服務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推動的養老服務業為導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設置,將養老服務與醫療服務有機結合,實現醫養無縫對接,為全市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質優良、普惠實用的新型養老服務平臺,提高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質量。
二、工作目標
到2017年底,根據全市各級各類養老服務機構的需求,優化養老機構與各級醫療機構的資源配置,通過各級醫療機構為入住養老機構老年人開通醫療救治綠色通道,養老機構為入住醫療機構的康復期老年病人提供療養床位,打造城市15分鐘,農村30分鐘醫養結合服務圈,形成規模適宜、功能互補、安全便捷的健康養老服務網絡。
三、工作步驟
(一)2015年6月前,開展一次對全市入住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的老年人健康狀況調查統計,摸清入住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老年人健康狀況,建立健康檔案。
(二)2015年9月前,完成全市養老與醫療機構運作情況調查,理清各醫療機構和養老服務機構的管理模式。啟動2個社區養老機構與衛生機構醫養結合的試點工作,為在全市范圍內推廣醫養結合工作總結經驗。
(三)2015年12月前,完成50張床位以下規模較小的養老機構實行醫養結合聯系制度。
(四)2016年12月前,養老服務床位在50張以上規模的社會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養護樓等大、中型養老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設置相應的醫療機構,并做好醫保和新農合報銷掛牌準入工作;對鄉(鎮、街道)、村(社區)醫療機構富余的醫療床位納入養老服務床位范疇,并開展相應的服務工作。
(五)2017年12月前,充實養老機構的專業護理人員,保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通過對養老機構老年人的信息化管理,初步建立起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的服務信息對接平臺,使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80%以上,實現老年人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的健康服務機制,使老年人能及時就醫和方便醫療報銷。
四、工作措施
(一)切實抓好摸底基礎工作和試點工作。
1.開展全市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社區居家養老的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狀況摸排工作,對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老年人身體狀況和服務需求進行統計,建立健康檔案,為開展醫養結合工作提供準確的信息資料。(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協助單位:市民政局、市老齡辦、各區縣政府。完成時限:2015年6月前)
2.開展全市養老與醫療機構運作情況調查,完成市、區(縣)、鄉(鎮、街道)各級醫院,以及社區(村)醫療站點與其所在地的養老機構配置基本情況調查工作,理清各醫療機構和養老服務機構的管理模式,為開展醫養結合奠定基礎。(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協助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老齡辦、各區縣政府。完成時限:2015年9月前)
3.啟動醫養結合試點工作,在碧江區啟動2個社區養老機構與衛生機構醫養結合的試點工作,完善電話約診、家庭保健等上門服務制度。(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協助單位:市老齡辦、碧江區政府。完成時限:2015年9月前)
(二)健全醫養結合聯系制度。
1.對規模較小的養老機構實行醫養結合聯系制度。養老床位數在50張以下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托老所、敬老院、農村互助幸福院等養老機構及社區居家養老人員,按照屬地原則,當地醫療管理機構要與其建立就近管理的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聯系服務制度,填寫《銅仁市養老服務機構與醫療機構服務聯系表》(附件一),醫療機構要落實責任醫生和護士各1名,公布聯系方式及服務時間,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的相關標準,提供健康服務。按照政府補貼養老服務額度和個人投入養老服務限額,與被服務的老年人簽訂《健康管理服務協議書》,按照無償、低償和有償的不同方式,明確相應醫療機構的服務職責,細化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的具體內容,規范定期檢查和重點監督機制,方便罹患重癥疾病老年人得到及時服務和救治。在規劃新建、搬遷醫療衛生機構時應優先考慮與養老機構的就近設置。(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協助單位:市民政局、市老齡辦、各區縣政府。完成時限:2015年12月前)
2.完善“醫養聯合體”運作機制,實現急救與休養的無縫對接。在養老服務床位50張以上的養老服務機構,逐步完善養老基本信息和醫療健康信息收集,健全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檔案,實現養老、醫療與服務的“一體化”信息管理。初步建立起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的服務信息對接平臺,使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80%以上。通過建立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對接聯系制度,醫院與養老機構分別建立《銅仁市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對接服務聯系臺賬》(附件二),讓養老機構的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療期進入“住院狀態”,為老年病人在掛號、就診、檢查及辦理住院手續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務,方便老年人快速救治,在第一時間得到及時、專業、便捷的醫療服務。在醫院處于康復期的老年病人可進入“休養狀態”,養老機構的床位可充任醫院康復病房,接收醫療機構的康復期老年病人,作為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老年人急性期診療的后療通道,解決出院老年人在回歸家庭、社區過渡期的臨床護理康復需求。使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療期的“住院狀態”與病情穩定期的“休養狀態”之間,實現醫院與養老機構的無縫轉接,解決重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繼續養老服務問題。(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協助單位:市民政局、市老齡辦、各區縣政府。完成時限:2016年6月前)
(三)加強養老機構醫療資源配置。
對養老服務床位在50張以上的社會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養護樓等大、中型養老機構,要根據入住老年人數量和老年人服務需求,引入民間資本,配置符合需要的醫務室或附屬醫院,幅射周邊村(社區),開展醫療保健和巡診等健康服務。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符合設置條件的單位要給予全力支持,協調落實好養老機構附屬醫院的城鎮職工醫保、新農合相關報銷的準入掛牌工作,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就醫報銷。暫無條件設置醫務室或附屬醫院的養老服務機構,可參照50張床位以下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對接聯系制度的做法,實行定期服務。養老機構也可自主選擇有資質的其他醫療機構管理醫務室、附屬醫院或提供醫療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協助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前)
(四)加強老年人專業護理隊伍建設。
充分利用銅仁學院、銅仁職院師資優勢,加快培養老年人護理方面的專業護理隊伍,培訓專業養老服務人員,按照養老服務機構的管理規范,逐步對管理和服務人員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利用醫療機構現有資源優勢,倡導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在每個縣級以上醫院組建一支規模適度的為老服務志愿者隊伍,并積極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為老服務活動。通過健全為老服務志愿者隊伍建設機制,動員和吸引更多的民間為老服務志愿者參與到為老志愿者服務工作中,實現老齡工作“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的目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協助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老齡辦、團市委、銅仁學院、銅仁職院、各區縣政府。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前)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醫養結合工作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的具體體現,是我市幸福養老民生工程的重要內容,也是全市老年人提升養老幸福指數的迫切愿望。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此項工作上來,按照相關部署,把握時間節點,穩步推進。為加強對養老與醫療服務結合工作的領導,由銅仁市新醫藥大健康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和領導全市醫養結合工作。各區(縣)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制定具體的落實措施,推進醫養結合,把解決好老年人的疾病預防、治療和療養問題作為一項為老服務的民生工程抓實抓好,到2017年底前完成對全市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在健康養老服務各方面的無縫銜接,并逐步健全醫療機構對居家養老的老年人服務延伸機制。
(二)加強人員配備,保障經費投入。各區(縣)要結合各自實際,解決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的困難和問題,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并優化鄉(鎮、街道)、村(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及醫療機構的人員配備及設施配置,為村(社區)居家養老健康服務工作創造條件,加快推進各鄉(鎮、街道)、村(社區)開展醫養結合工作。
(三)強化督促指導。市民政局要主動會同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加強對全市社會養老與醫療服務結合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并將養老與醫療服務結合工作納入年度考核。通過適時開展工作檢查,細化考核措施,確保醫養結合工作落實到位,使老年人健康服務得到保障。
實施方案【篇二】
為貫徹落實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明委發〔2015〕3號)和三明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的通知》(明醫改組〔2015〕12號)精神,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養老服務需求,努力建設健康三元?,F結合三元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以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做好醫養結合及分級診療工作的部署為指導,堅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群眾自愿的原則,整合醫療、基本公共衛生、養老等各項服務功能,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用,促進社區居民的醫療和養老方式轉變,全面提升群眾健康水平。
二、目標要求
通過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合理配置并整合各類醫療和養老等服務資源,推動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的有序開展,使社區居民能夠在居住地就近享受醫療、康復、健康體檢、養老等各項醫養服務,促進社區居家養老、分級診療等制度的落實,降低群眾醫療費用,提升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水平,實現以醫帶養、以養促醫、醫養結合的工作目標。
三、方法步驟
由區醫改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實施,采取統一部署、試點先行、全面推進的方法,落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推進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有序開展。
分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2015年5月底前),在充分調研論證并學習借鑒其他地區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三元區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的實施方案》;第二階段(2015年7月底前),在城關街道建新社區、富興堡街道富興社區進行試點,總結經驗,完善方案和相關制度措施;第三階段(2015年9月底前),完成城關、白沙、富興堡三個街道的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機構建設。
四、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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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設置統一服務平臺。
1. 設置及要求。由區政府統一設置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機構,建立健全醫養服務網絡平臺。城關、白沙、富興堡街道原則上每個社區居委會設置1個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站(以下簡稱服務站);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所在的社區,由該中心加掛牌子并履行醫養結合的工作任務,不再單獨設置服務站。非新建的服務站業務用房面積不少于150 平方米,新規劃建設的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掛“三元區衛計局XX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站”牌子。
2. 舉辦方式。采取“公辦托管、購買服務”的方式舉辦,由區政府提供服務站業務用房,市財政補助設施設備購置費用,區衛計局公開招聘具備條件的個體醫療診所轉型為服務站,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延伸托管。具體實施過程中,堅持做到五個結合: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相結合,與民政、殘聯等部門的老年人日間照料和殘疾人康樂等服務項目相結合、與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相結合、與社區醫生簽約服務項目相結合、與養老機構的醫療服務相結合。
3. 加強服務站規劃建設。區規劃、住建部門要按照《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標準》和每個社區設置一個服務站的要求,在規劃新區、住宅小區、商品房開發等項目時,做好服務站點設置規劃,規劃建設面積200平方米以上并處在該社區相對中心位置、交通便利(以臨街為主),做到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無償使用。具體布點安排:
(1)城關街道(共9個社區):紅印山、崇寧、芙蓉、建新、新亭、鳳崗、復康、新龍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下洋社區由城關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
(2)白沙街道(共7個社區):臺江、長安、桃源、橋西、群一、群二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白沙社區由白沙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
(3)富興堡街道(共5個社區):東霞、永興、富文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富興社區由富興堡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由于新南社區毗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且人口偏少(約2500多人),日常診療業務量不足,因此采取由永興社區服務站統一提供服務的方式解決,不再另行設置服務站。
4. 加強養老機構的醫療機構設置。由區民政部門牽頭組織集中養老機構創造條件,依法按有關標準設置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
5. 推進老年康復醫院、臨終關懷醫院等老齡型醫療機構建設。鼓勵轄區內市級醫療機構設立老年人服務窗口或老年病專區,鼓勵部分醫院轉型為養老護理院。對社會資本舉辦的康復養老醫療機構,并經民政部門審查符合養老機構設立條件的新增養老床位,可享受社會資本辦醫的優惠扶持政策;對具有執業資格的醫護人員在職稱評聘、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享有與醫療機構醫護人員同等待遇。
(二)建立多方投入機制。
1. 明確服務站投入責任。
(1)市級。市財政對服務站的設施設備購置給予適當補助。
(2)區級。區財政負責統籌安排服務站業務用房所需資金的籌集;區民政、人社、殘聯、衛計等部門對養老服務項目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并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資金,扶持醫養結合項目做大做強;區國資委統籌全區國有房產資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適的房產作為服務站業務用房,緩解區政府租賃或新建服務站的資金壓力。
(3)街道。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負責統籌各自街道及所轄社區的房產資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適的房產作為服務站業務用房,緩解區政府租賃或新建服務站的資金壓力。
(4)服務站承辦人。區政府提供服務站業務用房后,由服務站承辦人負責內部整修、科室設置以及開辦服務站所需的其他經費開支,保證服務站正常運營。
(5)社會各界。鼓勵社會各界為實施老年人日間照料、殘疾人康樂服務的機構進行捐助,鼓勵志愿者提供護理、衛生清掃、幫廚等志愿服務。
2. 明確服務站收入來源。
(1)政府購買服務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依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年度考核辦法,經區衛計、財政部門考核后撥付。
(2)服務站的診療服務收入和簽約服務收入。
(3)區民政、人社、殘聯、衛計等部門的有關康復養老等服務項目經費和政府的適當補助,在相關部門考核后撥付。
3. 支持享受相關醫保政策。由區衛計局協調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對服務站和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符合醫療定點條件的,依申請并經驗收納入醫保(城鎮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定點服務協議。參保人員在服務站就診的,按照規定享受優惠的醫保待遇。
(三)探索建立多種服務模式。
1. 普通的醫養結合服務模式。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平臺,為本社區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雙向轉診、預約診療、社區醫生簽約等服務,并為本社區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提供上門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推動基本醫療與養老健康服務有機結合。
2. 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服務模式。在有條件的社區,將服務站與社區居委會業務用房統籌,把醫養服務與社區居家養老及日間照料服務相結合,在普通醫養結合服務模式的基礎上,為在社區居委會進行日間照料的老年人以及社區居家養老的對象實施上門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
3. 與部門養老服務項目相結合的服務模式。積極與民政、人社、殘聯等部門對接,將服務站與民政部門的老年人日間照料、殘聯部門的殘疾人康復等服務項目相結合,在普通醫養結合服務模式的基礎上,對部門養老項目服務點的對象實施定向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
4. 與養老機構的醫療服務相結合的服務模式。在加強養老機構醫療機構建設的同時,鼓勵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市臺江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第一醫院分院以及區基層醫療機構、服務站與市、區兩級民政部門直屬養老機構建立醫療服務協作關系,建立急救、轉診等合作機制,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定期主動上門為老年人、殘疾人等提供醫療健康服務。
(四)規范服務行為。
1. 建立檔案和臺帳。區衛計局與各服務站簽訂托管協議,并委托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日常管理。各服務站要建立每天業務開展和財務收支情況賬冊,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社區醫生簽約服務檔案、需提供養老醫療服務的人員資料檔案和上門診療服務臺帳,以便區衛計部門業務考核和經費撥付。
2. 明確藥品進口渠道。服務站臨床用藥可自行采購,也可采購三明市藥品限價采購目錄內藥品,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一律按三明市藥品限價采購藥品價格結算。
3. 細化醫養服務內容。組建全科醫生團隊,公布聯系方式及服務流程,制訂完善服務承諾、服務公約、服務規范等制度,嚴格規范靜脈輸液和抗菌藥物使用,為老年人和殘疾人等提供及時、有效的健康服務。
4. 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臺。推進基層一體化衛生信息管理,充實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立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健康管理等互聯互通、有效協同、共享應用的健康信息服務體系。
5. 規范醫養服務范疇。社區醫養結合服務對象主要是病情輕的常見病、慢性病和經醫療機構住院后的康復老年人患者,殘疾人家庭、計生家庭行動不便的人員。處于急性或重大疾病的老年人,應采取醫療機構住院的方式解決,不適合醫養結合范疇。
6. 實施慢病統籌管理。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開具高血壓和糖尿病的確認證明。對明確診斷的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服務站就診的,給予免費提供限定的基本藥物,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就診的按醫保規定比例報銷。
五、有關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平面媒體、宣傳欄等媒介,以及社區居委會入戶走訪等時機,大力宣傳醫改工作成效,宣傳醫養結合服務的內容,讓群眾及時了解和掌握醫養結合的內容、實施方式,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以全國醫療衛生系統開展的“三好一滿意”和基層醫療機構管理年活動為載體,推動醫養結合養老服務機構加強內涵建設,提高服務能力,逐步實現“看病就醫方便經濟、醫療服務安全可靠、公共衛生服務可及、內部管理規范有序、城鄉居民滿意信任”的目標。
(二)加強隊伍建設。
1. 鼓勵醫學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和具有資質的個體開業醫護人員到服務站或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工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獲取待遇報酬。
2. 鼓勵各專業的醫師到服務站開展多點執業。
3. 在服務站具有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其它醫療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注冊考核、職稱評聘、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4. 集中養老機構要組建專業的養老護理員隊伍,承擔老年人的生活照護。重點培養和引進醫生、護士、康復醫師、康復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具有執業或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
(三)提升服務水平。
1. 根據全市統一部署并結合工作實際,選派服務站、養老機構的醫務工作者到市級醫療機構進行老年醫學和康復護理知識培訓,提高基層老年醫療康復水平。
2. 服務站要針對老年人和行動不便的人員,給予免費上門診療、康復、送藥等服務,以及體格檢查、測血壓、快速血糖測定,有條件的可以上門開展生化血采樣、便攜式心電圖檢查等服務。
3. 區衛計局負責定期組織醫師和護士到服務站、養老機構開展巡回醫療和護理保健服務。
4. 養老機構、服務站要與就近的市級醫院建立急救、與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轉診等合作機制,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負責向上級醫療機構轉診和接收上級醫療機構下轉的病人,同時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復護理。
5. 積極探索建立護理轉移機制,鼓勵有條件的養老機構、服務站承接醫療機構內需長期照護的半失能和失能老年人,解決醫療機構中老年人的“壓床”問題。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考核。
1. 由區醫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醫養結合工作開展,及時研究解決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中的問題;區衛計、財政、民政、人社、殘聯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合作,嚴格履職,加強組織協調及督導考核,落實相應政策措施。
2. 將開展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情況納入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年薪考評體系,督促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履行好監督管理職能。
3. 由區衛計、民政等部門負責將服務人群的滿意度作為考核機構和從業人員業績的重要標準,建立健全服務站和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的準入、考核評估、退出和監管機制,加強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4. 建立健全服務信息公示和服務滿意度評價制度,定期收集社區居民、養老機構老年人的意見和建議,同時要把考核評價結果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機構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管理混亂、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存在重大隱患、不能很好履行職責的機構,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或取消托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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